芷江融媒讯(通讯员 刘健)4月8日上午,芷江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,被告人庞某因犯危险驾驶罪,被判处拘役四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。
2026年1月1日17时许,被告人庞某晚饭期间饮用了高度酒。当日18时许,其驾驶小汽车行驶至某乡镇路段时,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自翻。附近村民见状后报警,交警赶到现场将庞某当场查获。经鉴定,庞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06.6mg/100ml,远超醉驾标准。
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庞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,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,经综合考虑其犯罪的事实、犯罪的性质、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,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一审判决后,庞某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。
法官说法:306.6mg/100ml,不是酒精读数,而是自由的代价。一顿酒,换来四个月“包吃包住”,这代价似乎有点大。广大司机朋友切记:道路千万条,守法第一条,切勿酒后驾车,否则后果会很严重。
责编:唐先彬
一审:杨艳芬
二审:唐先彬
三审:尹华
来源:芷江融媒体中心
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6年第九次(扩大)集体学习
宣布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任职大会召开
九届县人民政府2026年第5次常务会议召开
林涛深入晓坪乡、楠木坪镇调研督导乡村振兴、产业发展及基层党建工作
林涛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(扩大)会议
林涛赴三道坑镇、芷江镇、岩桥镇调研督导重点工作
林涛在洞下场乡、梨溪口乡调研
林涛深入新店坪镇、土桥镇、罗旧镇调研督导重点工作
下载APP
分享到